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拉姆卓玛主持。邀请到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朱本新,市商务局副局长、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索朗顿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刘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扎旺,为大家介绍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拉姆卓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好: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拉姆卓玛。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及自治区主要媒体和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和《西藏自治区电瓶车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我市电瓶车基数庞大、增长迅猛和道路违法及伤亡事故高发的实际,市委市政府站在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角度,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研判,决定以“超标电动车三年临时过渡期”政策到期、临时牌照全面淘汰为契机,于2024年12月起至今年2月底,集中开展三个月的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推进落实电动车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并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众所周知,电动车作为灵巧便捷的新型交通工具,广受群众青睐。但是,在享受方便的同时,迅猛增加的电动车也给城市交通带来非常大压力。据相关统计,截止2024年底,全市电动车保有量约为24万辆,最近两年还以每年3万辆以上的数量猛增。而主城区道路结构单一、路面狭窄、交通资源十分紧张,数量庞杂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争夺路权问题异常突出。电动车泛滥和各种违法问题,慢慢的变成了城市交通拥堵混乱的根本原因之一。与此同时,涉电动车的交通安全事故令人触目惊心。2024年,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车交通事故8016起,死亡28人。电动车超标超速、违反交通法规问题,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于法于理,于国家政策要求和我市电动车乱象实际,专项整治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024年12月10日,市里专门组织成立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了《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开展规范停车场地、加大执法力度、建设智能交通和强化街面管控等工作。其中,淘汰退市7.3万辆“白底红字”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和近4万辆无牌电动车是整治关键,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18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是整治重点,科学谋划公交微循环、全方面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有效拓宽群众便捷出行渠道是重要配套措施。
为切实保障广大超标电动车主切身利益,我们专门研究制定了《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工作方案》,明确了财政资金具体补贴标准。1月3日,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广泛告知市民群众。补贴标准的制定,充足表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超标电动车主的关心关怀。1月6日起,全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发放工作真正开始,各项工作推进平稳。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目的是进一步解读政策、加大宣传,号召大家热情参加,及时享受政府补贴。
在此,也呼吁广大电动车主,在今后出行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停放电动车要规范有序,不影响市容市貌。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向无资质商家淘汰报废旧车,防止造成经济损失。电动车不进楼入户堵门,不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防止造成火灾隐患。优先选择更安全舒适的公交车出行,为城市公交的高效优化运行、为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贡献个人力量。
对于大家关心的具体问题,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其他,将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解答。再次感谢各位记者和媒体朋友,同时也再次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对专项整治给予理解支持。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联动性强,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真诚欢迎各位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拉姆卓玛:谢谢,朱本新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自己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时请报所属新闻机构。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介绍一下电动车专项整治有关规定法律依据?谢谢!
扎旺: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此次电动车专项整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西藏自治区电瓶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全方面提升电动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底,利用3个月的时间进行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针对违规销售、使用超标电动车及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登记注册、非法改装(加装雨棚、遮阳棚等)、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及占道行驶、进入高速公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强超强会、超员超载、假牌套牌、不靠右行驶、骑压单双实线、违法掉头、乱停乱放、骑行使用电子设备、逆向行驶等18种常见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治。
大家最关心的是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根据《西藏自治区电瓶车管理办法》(政府令15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2019年12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制度,过渡期为三年。2021年1月10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共有73422辆(白底红字牌照),自登记注册之日起算,至2024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还有大量未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即无牌电动车,均在此次淘汰之列。目前,此类电动车已禁止上路行驶。2025年1月3日,西藏日报、西藏商报、“发布”、“交警”等区市主流媒体已对我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细则进行了公告,请广大超标电动车车主尽快前往就近回收网点参加淘汰报废和补贴申领。谢谢。
扎旺: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以来,全市交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加大路面执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电动车管理制度、送考下乡、增加藏语版考试题库、增设13个登记服务站等。截至目前,累计查处涉电动车各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万余起,其中未佩戴头盔3.1万余起、未登记注册2.5万余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2.2万余起、闯红灯1.3万余起、逆向行驶9千余起、超员超载9千余起。同时,发挥联动机制,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强化源头管理,多次深入全市快递、外卖及共享电动车等企业督促问题整改,限时消除安全隐患。下步,在继续推动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重点推行“送考下乡”等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解决老百姓摩托车驾驶证考证难的问题。从1月14日起,各县(区)已全方面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请有需求的群众就近向社区咨询相关情况。
在此,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时考取电动车相应驾驶证,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配合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共同推进我市电动车规范管理。
非常感谢各位记者和媒体朋友的关心支持,请大家一如既往对咱们进行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严格履职尽责,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西藏总站:请问此次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的主要对象、以旧换新以及电动两轮摩托车以旧换新的主要对象是哪些,该怎样领取?谢谢!
索朗顿珠: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第一方面,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的主要对象及领取方式如下。
(一)补贴对象。是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交管部门登记注册、且现有的完整超标电动车(白底红字牌照)车主。
(二)补贴标准。超标电动车淘汰按照蓄电池电压容量48V、60V和72V三挡分类进行补贴:
需淘汰退市 “白底红字牌照” 的电动车所有人,就近前往具备专业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设置的便民回收网点,将车辆交回收企业查验,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卡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车主变更未过户的,在所在回收点签署承诺书),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审验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
(四)另外的事项。按照强制报废原则,对未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要同步淘汰报废。淘汰报废遵循市场规律,允许其向有资质企业申请报废,并领取残值补偿。
对我市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瓶车(含蓄电池)并换购电瓶车新车的予以补贴,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
对个人消费的人在自治区内报废老旧电瓶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瓶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瓶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每人每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②旧电瓶车相关材料:旧电瓶车发票/非机动车行驶证;报废证明/注销证明/回收拆解证明(三选一);整车编码。
③新电瓶车相关材料:新车照片、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车辆铭牌、整车编码、销售发票、非机动车行驶证;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对我市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两轮摩托车(整车)并换购电动两轮摩托车新车的予以补贴,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
②旧电动两轮摩托车相关材料:旧电动两轮摩托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报废证明/注销证明/回收拆解证明(三选一);整车编码。
③新电动两轮摩托车相关材料:新车照片、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车辆铭牌、整车编码、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西藏总站:请问目前我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工作开展已经有一段时间,情况怎么样?
截至目前城关区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活动 :一共提交804辆,申请补贴金额563364,审核通过717辆,补贴金额485055万元
部分群众对补贴政策表示欢迎和支持。如市推出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政策后,在塔玛街道回收网点,前来办理补贴申领的市民排起了长龙。一些群众认为补贴政策可以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减少自己更换电动车的经济支出,降低了购车成本,对于家庭经济有一定的帮助,也能让他们更愿意主动淘汰旧的超标电动车。
有效促进了超标电动车的淘汰,减少了道路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车辆。例如,市自补贴政策推出后,咨询和办理回收手续的市民明显增多,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交通安全。推动了电动车市场的消费升级,消费的人在补贴政策的刺激下更倾向于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促使电动车生产企业加大对新国标电动车的研发和生产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补贴政策通常会与正规的回收网点和企业合作,使废旧电动车得到规范回收和处理,减少了到处乱丢或非法拆解等现象,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
西藏日报记者:请问全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维修环节有几率存在的哄抬物价、非法改装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谢谢
刘明: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全市开展电动车整治以来,我局格外的重视,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召开三次部署、调度会,专项安排部署。印发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紧盯销售、维修两个环节,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七项重点任务。
一是针对价格舆情方面,我局迅速反应,认真核查,妥善处置,要求以近三个月销售均价为基准,督促经销商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查哄抬物价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通过媒体发布了《价格劝诫书》。
二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对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据统计,目前全市在营在业电动车市场主体287家(销售57家、维修99家、销售加维修131家);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检查市场主体384家次,因进销台账未健全、未明码标价等责令整改17家,劝退厂家不合格电动车13辆。开展各类宣贯活动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覆盖人群6.5万余人。邀请西藏电视台、融媒作了专题报道。
西藏日报记者:请问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动车销售、维修环节的价格监督管理,电动车淘汰退市方面,有哪些具体工作措施?谢谢!
刘明: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强制性标准等法律和法规,要求经销商诚信经营,引导群众自觉购买非标电动车。二是强化价格监督管理。督促经销商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签订《明码标价承诺书》,严查哄抬物价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畅通1231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哄抬物价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投诉举报,对查证核实的同一举报线索,将给予首位举报者500元现金奖励。三是严查非法改装。重点整治产品与说明书、合格证、3C认证不相符的行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回收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督促经销商落实进销台账等追溯体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四是规范线上及平台经营行为。督促落实即时配送平台和电动车共享企业主体责任。组织相关企业组织自查自纠,杜绝使用、租用非法改装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五是检查库存电动车情况。组织并且开展库存电动车摸排,发现非标电动车及其产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拉姆卓玛:谢谢刘明的回答。刚才,发言人介绍了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各位记者和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了回答。在此,感谢新闻发言人的介绍,同时,衷心感谢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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