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来源:乐鱼体育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11-11 10:19:51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居住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居住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的服务形式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
非营业性公共车位(库)和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简称人防车位,下同)每辆每月100元;
营业性配套车位(库)(包括建筑设计企业自建的营业性配套车位、建筑设计企业回购的人防车位和个人购买的产权车位,下同)出租的,每辆每月200元。
具体执行标准,营业性配套车位(库)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后委托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实施;人防车位和其它车位(库)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相关程序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小区的真实的情况确定;汽车停放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筑设计企业根据小区的真实的情况商定。
汽车临时停放按次计费,每次连续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连续停放时间每超过12小时的,增加一次计费。汽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个车位每辆每次不超过5元。
(1)进入居住小区停车场(含与居民住宅共用的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的;
(一)居住小区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有车库(棚)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属政府定价管理项目,市区停车库(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
自行车:8元/辆·月;电瓶车:12元/辆·月;二轮摩托车:25元/辆·月;小三轮车和残疾人车:14元/辆·月;车辆临时停放:自行车0.5元/辆·次;其他车辆1元/辆·次。对低保对象和特殊困难人群(包括在领失业金人员、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无固定收入的重大残疾人、城市“三无”对象等)凭有效证明减半收费。